新上國小教務處
2011年9月30日 星期五
請各校於連假後次日避免安排考查事宜
本校事前已注意到此問題,但經學年主任會議決議仍維持
10/11、12考試。
發文日期:
中華民國
100
年
9
月
26
日
發文字號:
高市四維教小字第
1000063977
號
速別:
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
主旨:
有關本市
100
學年度第
1
學期第
1
次定期考查週調整乙案,詳如說明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本局行事曆規劃旨揭考查週原訂於
100/10/11~14
日舉行,適逢雙十國慶連假,為減輕學童連假負擔暨符合家長期望,爰彈性調整為
100/10/12~14
日。
二、請各校於連假後次日避免安排考查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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