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9月30日 星期五

請各校於連假後次日避免安排考查事宜


本校事前已注意到此問題,但經學年主任會議決議仍維持10/11、12考試。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0926
發文字號:高市四維教小字第1000063977
速別:普通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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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主旨:有關本市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定期考查週調整乙案,詳如說明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本局行事曆規劃旨揭考查週原訂於100/10/11~14日舉行,適逢雙十國慶連假,為減輕學童連假負擔暨符合家長期望,爰彈性調整為100/10/12~14日。
二、請各校於連假後次日避免安排考查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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